劳动仲裁诉讼不明白的问题
嘉兴市秀洲区律师网
2025-06-08
在劳动仲裁诉讼中,如果被告单位不服裁决并打算提起诉讼,根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五十条及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九条,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首先,被告单位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法人组织;其次,必须有明确的原告(通常为劳动仲裁的申请人);再次,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,即要明确指出不服裁决的具体内容和理由;最后,该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,并且受诉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。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被告单位提起诉讼的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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